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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基本说明:
碱性磷酸酶(Alkaline phosphatase,简称ALP或AKP)为一类磷酸酯酶,广泛分布于哺乳动物组织内,其活性所需Γ适pH 9.2~9.8。碱性磷酸酶同工酶有肝、骨、小肠、胎盘、胆汁等同工酶。 |
碱性磷酸酶同工酶检测试剂盒(热稳定性法)
产品货号:BA1629
产品规格:100T
产品简介:
碱性磷酸酶(Alkaline phosphatase,简称ALP或AKP)为一类磷酸酯酶,广泛分布于哺乳动物组织内,其活性所需Γ适pH 9.2~9.8。碱性磷酸酶同工酶有肝、骨、小肠、胎盘、胆汁等同工酶。
碱性磷酸酶同工酶检测试剂盒(热稳定性法)采用磷酸苯二钠比色法,其检测原理是磷酸苯二钠在碱性条件下,可在碱性磷酸酶的作用下生成游离酚和磷酸。在碱性条件下酚与氨基安替比林结合,并经氧化生成红色醌式结构物,呈深浅不一的红色,产物红色越深,说明碱性磷酸酶活性越高,反之则酶活性越低,通过比色法(分光光度计或酶标仪)测定510nm处吸光度,据此通过比色分析就可以计算出总的碱性磷酸酶活性水平。同时通过56℃、65℃
加热后测定残余ALP活性,以确定同工酶的性质。该试剂盒可用于检测细胞或组织的裂解液或匀浆液、血浆、血清等样品中内源性的碱性磷酸酯酶活性。如果用分光光度计,100T的检测试剂盒可检测25次左右;如果用酶标仪,100T的检测试剂盒可检测250次左右。该试剂盒仅用于科研领域,不宜用于临床诊断或其他用途。
产品组成
名称 | 100T | 保存条件 |
试剂(A):ALP Assay buffe | 50ml | 2-8℃,避光 |
试剂(B): ALP显色液 | 50ml | -20℃,避光 |
试剂(C): 显色基液 | 150ml | -20℃,避光 |
试剂(D):Phenol标准(1mg/ml) | 2ml | 室温 |
试剂(E): ddH2O | 10ml | 室温 |
自备材料:
1. 离心管或96孔板
2. 水浴锅或恒温箱
3. 分光光度计或酶标仪
操作步骤 (仅供参考) :
1. 配制标准品工作液:取出Phenol标准(1mg/ml)恢复至室温后,取溶解于ddHO,使浓度达到,即为标准品工作液-Phenol(0.05mg/ml)按照下表稀释系列标准品溶液。
0 | 1 | 2 | 3 | 4 | 5 | |
Phenol(0.05mg/ml)(ml) | 0 | 0.1 | 0.2 | 0.3 | 0.4 | 0.5 |
ddHO(ml) | 0.55 | 0.45 | 0.35 | 0.25 | 0.15 | 0.05 |
相当于金氏单位(U/L) | 0 | 10 | 20 | 30 | 40 | 50 |
2. 准备样品:
①细胞或组织样品:取恰当细胞或组织裂解液,如果有必要需进行适当匀浆,低速离心取上清,冻存,用于碱性磷酸酯酶的检测。
②血浆、血清和尿液样品:血浆、血清按照常规方法制备后可以直接用于本试剂盒的测定,尿液通常也可以直接用于测定,冻存,但为了消除样品本身颜色的干扰,需设置加了血浆或血清但不加底物的对照。
③高活性样品:如果样品中含有较高活性的碱性磷酸酶,可以使用原有的裂解液或PBS等进行稀释,如鸡血清、血浆可稀释后检测。
3. 使用分光光度计检测:
检测总ALP:按照下表设置对照管、标准管、测定管,溶液应按照顺序依次加入,并注意避免产生气泡。如果样品中的碱性磷酸酯酶活性过高,可以减少样品用量或适当稀释后再进行测定。样品的检测测Γ好能设置平行管。
加入物(ml) | 对照管 | 标准管 | 测定管 |
Phenol标准(1~5号管) | - | 0.55 | - |
待测样品 | - | - | 0.55 |
ALP Assay buffer | 0.50 | 0.50 | 0.50 |
37℃水浴中孵育5min。 | |||
ALP显色液(37℃提前温育) | 0.50 | 0.50 | 0.50 |
立即混匀,37℃水浴中准确孵育。 | |||
显色基液 | 150 | 150 | 150 |
待测样品 | 55 | - | - |
检测ALP同酶:取相同样本,分别置于56℃和65℃水浴,准确孵育,期间不断晃动使温度尽快平衡,然后立即冰浴至室温。其余操作同上。
用分光光度计,以0号管(ddH2O)调零,读取对照管、标准管、测定管吸光度(即A对照 A标准、A测定),如无法检测,亦可检测范围内吸光度,一般应数小时内检测完毕。
4. 使用酶标仪检测:
检测总ALP:按照下表设置对照孔、标准孔、测定孔,溶液应按照顺序依次加入,并注意避免产生气泡。如果样品中的碱性磷酸酯酶活性过高,可以减少样品用量或适当稀释后再进行测定。样品的检测Γ好能设置平行孔。
加入物(μl) | 对照孔 | 标准孔 | 测定孔 |
Phenol标准(1~5号管) | - | 55 | - |
待测样品 | - | - | 55 |
ALP Assay buffer | 50 | 50 | 50 |
水浴中孵育5min。 | |||
ALP显色液(37℃提前温育) | 50 | 50 | 50 |
立即混匀,水浴中准确孵育。 | |||
显色基液 | 1.50 | 1.50 | 1.50 |
待测样品 | 0.55 | - | - |
检测ALP同工酶:取相同样本,分别置于56℃和65℃水浴,准确孵育,期间不断晃动使温度尽快平衡,然后立即冰浴至室温。其余操作同上。
用酶标仪,以0号孔(ddH2O)调零,读取对照孔、标准孔、测定孔的吸光度(即A对照、A标准、A测定),如无法检测,亦可检测范围内吸光度,一般应数小时内检测完毕。
计算:
碱性磷酸酶金氏活性单位的定义:在37℃条件下100ml待测样品与显色底物(即ALP显色液所含物质)作用15min产生1mg酚为一个金氏单位(U/L)。
以系列Phenol标准(1~5号管)对应的金氏单位为x轴以相应的A标准(1~5号管)为y轴,绘制标准曲线,亦可分别制作标准曲线。以A测定-A对照的差值为实际的吸光度,用该差值与标准曲线进行对比,求出总ALP、56℃加热后ALP、65℃加热后ALP活性单位。
56℃加热后ALP残余活性百分率=56℃加热后ALP残余活性/总ALP活性×100%
65℃加热后ALP残余活性百分率=65℃加热后ALP残余活性/总ALP活性×100%
参考区间:
健康成年人总ALP | 3-13金氏单位 |
健康儿童总ALP | 5-28金氏单位 |
加热后ALP残余活性百分率
来源 | 56℃ | 65℃ |
骨 | 0.19~5% | 0 |
肝 | 1.77~8% | 0 |
肠 | 69.5~81.3% | 0~0.95% |
胎盘 | 90.7~99% | 87~94% |
注意事项:
2、待测样品中不能含有磷酸酶抑制剂,同时需避免反复冻融。
3、如果没有分光光度计,也可以使用酶标仪测定。
4、所测样本的值高于标准曲线的上限,应稀释样品后重新测定。
5、空白管如果显红色,说明ALP显色液不可用,应丢弃。
6、加入显色基液时,应迅速,并且及时混匀,否则显色不充分。
7、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,请穿实验服并戴一次性手套操作。。
有效期:6个月有效。
产品介绍: